宿豫财政:“一二三”强化民生资金监管

17.12.2014  15:27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宿豫区财政局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推行“一二三”工作法,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一完善” 。在对国家新出台的制度进行学习贯彻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宿豫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宿豫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宿豫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宿豫区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民生资金发放和管理,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有章可循。

  “二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民生资金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分区域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抓落实,并在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加强研讨培训,提高监管水平。该局每周组织一次中层业务骨干业务讨论会,研讨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总结分析当前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安排布置工作任务;三是定期组织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会计制度、内控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业务操作规程、民生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全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三检查”。为确保惠民政策逐一落地,民生资金拨付及时、发放顺畅,该局在年初制定全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时,就刻意向民生资金方面倾斜。一是开展财政收支监督检查,主要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教育、民政、保障性住房、计生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今年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行业、公共交通行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三是开展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内设科室(分局)执行民生政策、审批拨付资金、账户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乡镇财政所的内部监督检查结合专项资金检查进行,重点检查是否有截留、挪用、挤占民生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