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粮食局:以制度求规范 以规范促发展
2014年,宿豫区粮食局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管理促效益,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管理和发展能力,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企业人事和目标考核管理。制定了《宿豫区粮食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各基层企业所有人事管理权由区粮食购销公司统一管理,基层企业不得擅自聘用任何人员。各基层企业班子成员由一正两副、总账会计和保管组长组成。企业经理由区粮食购销公司聘任,副经理、保管组长由所在企业推荐,经区粮食购销公司考察公示后聘用。企业主管会计由粮食局统一委派,工资福利由区粮食购销公司统一发放,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轮岗。
实行以绩效为核心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综合各基层企业仓储条件、资产状况、人员负担等因素,出台了目标考核责任状,详细制定考核细则,内容包括经济效益、财务管理、粮食购销、安全生产等方面。区粮食局与区粮食购销公司签状、区粮食购销公司与各基层企业签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上,建立起任期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年一聘,要求每人缴纳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年终奖金分配与所在单位盈亏相挂钩,利润越高,奖金越高,当年净利润在10万元以上的,按净利润的15%提取;20万元以上的按20%提取,最高奖金不超过15万元。当企业出现经营亏损或资金损失时,首先用风险保证金弥补;如企业年终出现亏损,法人代表一律引咎辞职,并追究相关责任,充分激发了企业法人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加强粮食购销管理。为严密业务手续,堵塞管理漏洞,保证经营效益实现最大化,在粮食经营上实行“统购统销、统贷统还”管理模式。区粮食购销公司对各基层企业的粮食实物和货币资金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在粮食收购上,由区粮食购销公司统一下达收购计划,统一拨付收购资金,对收购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要求各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收购品种、质量、价格、水杂扣量、操作程序、结算方式“六公开”,决不允许出现“打白条”现象。各收储库点每天要及时报送粮食收购情况。同时安排专人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粮食作价、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利用政策,实现优质优价,以质论价,保护农民利益。
在粮食销售上,各基层企业必须先行向区粮食购销公司申报销售计划,说明出库的数量、单价、销售金额并提供真实的销售合同,经企业班子研究并签字后,报区粮食购销公司批准同意方可出售,坚决不允许企业私自销售粮食,更不允许出现赊销现象。经统计,2014年全系统粮食购销量达到34.84万吨,资金回笼率100%。
三、加强粮食财务管理。一是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基层企业成立3人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至少民主理财1次,将企业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费用开支等财务指标如实公布,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全力打造“阳光财务”。二是加强费用支出管理。根据各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的交通费、招待费、手机费等实行包干使用,凡开支超5000元的必须上报区粮食购销公司批准。局机关各项费用必须经具体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纪检组长和局长4人以上签字方能报支。经初步统计,自2014年5月份以来,全局招待费和办公经费同比分别下降53%、40%,小车费、差旅费同比分别下降30%、60%,基层企业各项费用开支下降40%以上。三是实行财务审计制度。由局财务科牵头,局纪检监察室全程跟踪,每季度对基层企业开展一次财务审计,主要检查企业粮食库存和贷款对应情况,粮食销售资金回笼情况,应收款的发生、变化和清收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同时建立会计人员例会制度,粮食局每周二召开一次企业财务人员会议,及时掌握企业资金运作和费用支出情况,促进财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加强廉洁风险点防控。为强化风险排查,规范管理流程,我局积极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粮〔2013〕24号)精神,以来龙粮库为试点,积极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根据业务运行特点,采取“解剖麻雀”方式,围绕“权、钱、粮”和“购、销、存”活动,以企业法人和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财务资金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材物料保管、工程招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自上而下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80个。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内部防控及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手册》、《粮库内控管理制度》和《省级储备粮管理资料汇编》等相关制度,建立防控措施100余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29项192条,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同时对粮食购销经营、仓储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实时可视化监控,通过对违反操作规程事项的预警、监督和纠正,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我局的做法得到了省纪监部门、省粮食局纪委和宿迁市纪委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该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严格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责任制,自上而下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宿豫区粮食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粮食熏蒸毒气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宿豫区粮食局粮食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了《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考评表》,要求各基层企业必须缴纳3000元的安全保证金,区粮食局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奖和目标完成奖,每月对各企业考评一次,年终按考评分值以3000元为基数兑现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没收安全保证金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在仓储管理上,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常年开展“一符三专四落实”活动,健全粮食管理和粮情检查制度。来龙粮库制定了《仓储百分考核细则》,设立保粮安全奖,每口仓房每月300元,每月组织考核打分,年终根据考评成绩,按分值予以兑现,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保粮积极性。今年以来,局安全办会同区粮食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8次,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企业3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