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及时兑现人民调解考核奖

20.01.2017  11:32
      日前,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对乡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绩效考核,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共兑现2016年度绩效考核资金23.844万元。       自2011年11月建立乡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机制以来,该区按照乡镇专职调解员每月800元(含600元基本报酬、200元考核奖)、村居专职调解员每月400元(含300元基本报酬、100元考核奖)进行运作,5年多来累计发放调解员补贴考核资金500余万元,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基层一线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