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检察院:三招提升案件质效

12.11.2014  12:24

  近年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坚持制度化管理为基础,探索机制保障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管控模式,以三招使案件质效迅速提升。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的流转、监督。所有的案件从“”到“”都有内勤把关负责,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按节点追究相关责任人,确保内勤对案件流程的监控管理职能。加强业务与案管部门沟通联系,对预警的案件认真对待处理,对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另案处理、漏罪、漏犯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强化案件责任管理机制。截止目前,未出现时限超期、撤回起诉、错诉漏诉及违反办案程序现象。 

  实行案件精细化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分析系统在流程监督、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特点,制定系统配套的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案件流程、案件期限、法律文书制作审批、案件实体认定等监督管控,督促办案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日前,网上评查8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8余次。 

  建立科学质效评估体系。“检察长每周查”、“三评两征”、“五查”等科学的案件质效评估机制体系,系统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承办人自查、书记员协查、科长审查、分管检察长复查、检委会对案件进行评查,强化对案件实体、程序方面的全面把关,发现问题倒查追责,充分调动了干警办案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办案的时效,增强干警办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精品案”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