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建立工业项目退出评估机制

10.06.2015  18:32

      评估包括执行产业政策、依法用地、综合效益三个方面内容。要求企业设备投入、产品开发、产能情况必须达到项目可研报告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定位,能源消耗限额不得超过国家、省标准以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企业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闲置浪费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规定控制指标,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65%。评估采用百分制打分,对得分低于评估规定标准的,将对照评估细则实施扣分。对评估得分后三位的项目将直接实施退出,对其他评估得分排后10%的项目发出黄牌预警,连续两次评估被列为黄牌预警的项目实施退出。 (朱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