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想者“开绿灯” 为敢干者“兜底线”
“两聚一高”伟大实践时不我待,需要一大批干部心无旁骛、实干争先。在江苏,已有不少市、县(市、区)和单位在容错纠错上先行探索,用机制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实干担当。
村干部违规把集体资金借给他人,纪委调查后却没有给予纪律处分,这么一件不合常理的事,在泰州的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事情发生在泰兴市根思乡井坔村。当地引进的种粮大户张宝枝因流转资金暂时短缺,没能及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部分村民不让他收割小麦,并找到村干部。3名村干部商议后认为,如不及时收割,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到时农户租金更难给付。他们紧急商定以张宝枝种植的农作物为抵押担保,从村农机专业合作社账上借款8万元给他应急。后来张归还全部借款,3名村干部支付700元利息损失。
当地纪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3名村干部的申请,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并召开听证会。经乡党委集体研究,认为3人违反农机合作社章程规定将集体资金借给他人的错误事实,符合《泰州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规定,决定予以容错免责。
泰州市启动容错纠错机制以来已有6批8人被免责,依据的正是“容错纠错机制”。去年泰州市委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有错必纠、立行立改”等5条原则,确保“有底线”;界定“在落实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14种具体情形,确保“可对照”;并设定6项流程,力求“容能容的错”“免该免的责”。
“我们要用制度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泰州市委领导说。
为改革创新留出空间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面对的阻力和困难日渐增大。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张家港更是率先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解决新问题,难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失误和错误。为让干部安神定心,张家港推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改进绩效考核方式”“创新干部管理模式”等举措,客观分析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为敢想者“开绿灯”,为敢干者“兜底线”。
张家港列出“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没有明令禁止,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等6项免责前置条件,干部只要不触碰“红线”,都可遵循“一事一议”原则申请免责,经审核、认定、报备等程序后,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干部考核评价等方面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理处分。
今年3月,张家港某部门负责人分管的一名下属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因违法被查处。按惯例,这名负责人也负有相应责任。考虑他并未参与其中,没谋取私利,且淘汰落后产能是市委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他在分管该项工作期间大胆推进,事后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追回全部损失,并牵头完善规章制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纪检部门按容错免责规定,对其只进行诫勉谈话。
为干部干事创业全方位保驾护航,张家港建立健全“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机制、澄清保护机制、职能部门协作机制、防错纠错机制、为官不为问责机制”5项容错免责配套机制,建立防错、审错、容错、纠错的全过程链条。
“容错机制得到各级干部的热烈响应。现在干部言必谈干事、言必谈创新、言必谈担当的更多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执行力有了新的提升。”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家武说。
树立“重用担当者”鲜明导向
容错免责归根结底是为纠正偏差,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少地方在实施这一机制时,积极把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对失误的干部给机会,卸下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包袱,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
2015年,金湖县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某项省级科技项目申报中,简化审核流程,使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获得省级资助,但负责人在次年面临追责。收到其免责申请后,金湖县委启动容错机制,查实申报流程的确简化,但主观上以支持高校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创业投产为目的,并无徇私舞弊行为,适用四种免责情形中“对审批流程和操作环节进行简化优化,有利于服务提质、办事提效”,免除相关人员责任。
“容错机制明确鼓励什么、保护什么,把例外情况和容错边界以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方式确定下来,从制度上给我们提供更大的改革、创新空间。”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锦丰镇党委书记常征说。
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县委领导说,当前基层最缺的正是“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的好干部。上级要为他们担当,而且还要把他们重用起来。(赵晓勇 李仲勋 郁芬)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