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容盛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帅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05.09.2016  18:16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容管理局下属企业南京容盛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帅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六合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帅。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8月21日,被告人黄帅利用其担任容盛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经溧水区市容管理局原局长徐友林同意后,将容盛公司公款人民币808万元用于其本人注册的溧水家瑞置业有限公司验资,至同月27日将人民币808万元归还容盛公司;2009年6月,被告人黄帅私自决定将容盛公司公款人民币50万元用于其本人注册的溧水家瑞建材有限公司验资,至同年8月将人民币50万元归还容盛公司。同时,2009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帅利用其担任容盛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受溧水区市容管理局原局长徐友林的指使,将容盛公司公款人民币25万元挪归徐友林个人使用,后二人经共谋采用平账的方式将前述款项侵吞,并被徐友林占为己有,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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