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停7家高档餐饮场所 会所纷纷改酒店
现代快报网10月29日南京电(记者 陈志佳)从11月1日起,历史建筑、公园内将全面禁止设立私人会所。昨天,住建部等10部门出台的这一规定引发各界关注。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南京多处历史建筑和公园,发现餐饮和娱乐休闲等场所普遍存在,其中不乏高消费和高门槛的场所。对此,南京市多部门均表示,对私人会所的界定细化之后,将严格执行该规定。
琵琶湖公园:“公馆”改酒店,门口贴平价告示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沿着富贵山路,走进位于紫金山景区的琵琶湖公园,向西步行数十米后,就在一片树林后看到了大门敞开的琵琶湖酒店。正在附近散步的市民说,以前那里一直叫做“公馆”,改叫“酒店”也就是这几个月的事,“整顿之后,就不叫公馆了,亲民多了。”
正是午饭时分,可酒店大堂里空无一人,甚至连服务员都看不到一个。现代快报记者绕到后间,才发现角落里坐着一对青年男女,正在吃简餐。退出大门外,记者看见酒店门前显眼位置贴着一张告示,写着:“平价消费,提供简餐服务,不设最低消费,欢迎光临!”除了贴上“平价”告示以外,琵琶湖酒店还在网络上搞起了团购,一位曾在酒店里消费过的市民告诉记者,原先200元/人甚至更高的消费标准,现在直接降了一半。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月牙湖公园,紫金桥北侧的真知味饭店客来客往,酒店停车场里停满了私家车,有几辆甚至停到了城墙根下。
大钟亭公园:花园一号酒楼一直生意兴隆
位于鼓楼广场东北角的大钟亭是江苏省文保单位。2006年,大钟亭公园里开起了一家定位颇高的饭店——花园一号,这家饭店一直生意兴隆。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花园一号酒楼。看见有客人前来,服务员十分热情。虽然还不到晚饭时间,但酒楼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忙碌了,不少包间里都有服务员正在擦玻璃打扫卫生。“包间要提前预订,否则不一定有,”服务员说,“可以吃标准餐,也可以点菜。”服务员递上了一份菜单,上面辽参、鲍鱼和龙虾等昂贵的食材几乎应有尽有,这些菜几乎都是以“单人”为标准,少则100多,多则三四百。
白鹭洲公园水街: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少会所都关了
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之后,位于白鹭洲公园的水街餐饮会所聚集区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这里不仅聚集了很多高端消费场所,而且大多数会所与明城墙仅隔了五六十米,违反了相关城墙保护的规定。在媒体曝光之后,水街的客流少了不少,标准也降低了。
昨天,江苏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的记者再次来到这里,与往日的繁华相比,这里显得非常冷清,不少会所大门上都被贴上了封条。某餐饮店服务员告诉记者:“有的是政府开的,中央八项规定出来以后就关门了。”不过,这家紧挨着明城墙、古色古香的餐饮店依然在正常营业。服务员说,就他们和一家做鲍鱼的餐馆还在营业,其他的会所都关门了。这位服务员还说,他们不是政府开的,所以没有关,而且生意一直很好,价格也没有下降太多。
瞻园:曾经的私人会所要改成茶社,下周对公众开放
在南京保存得最完好的园林瞻园内,也曾有餐饮会所,这些会所当时还公然打出私人会所的旗号,不过,今年上半年已被停业整顿。
零距离记者昨天来到瞻园时发现,这里已经落满了灰尘,但接待设施都完好无损,被封闭起来,不向游人开放。记者进入这家曾经的私人会所,看到几名服务人员正在忙前忙后,他们说,曾经的瞻园会所下周就要改成茶社向大众开放了。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会所的名称肯定是不能用了,但这处资源也不能浪费。
在南京各处的公园和文保历史建筑内,几乎已经看不到“会所”的字眼,但也有一些餐饮场所还在走高价路线。在武定门公园,距离明城墙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就有一家号称“左拥秦淮河,右抱明城墙”的酒楼,这家酒楼的菜单上全都是鱼翅、海参之类的高档菜品。
南京整治会所歪风
已关停7家高档餐饮场所
今年1月,南京市纪委公布,截至1月24日,南京的会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各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内高档餐饮经营场所,目前已有7家关停,4家收回经营权,其余重新调整功能,正在积极整改中。
对于公园内的餐饮娱乐设施,市纪委明确,公园内餐饮娱乐等设施必须面向游客、面向大众,不得设立围墙、围挡或牌示禁止游人和市民入内,不得设立最低消费,服务标准设置“公开”标志。同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内设专门用于接待的高档餐饮、会所、娱乐场所,已有的必须关停并整改到位。
那么,这些关停以及被收回经营权的场所,接下来的出路在哪里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玄武湖公园内有两家高端餐饮场所,在合同到期后选择了退出。“一方面消费比较高,不符合大多数游客的需求,”玄武湖公园相关负责人说,“最重要的是,在中央大力禁止高消费之后,酒店自身的经营也出现了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南京市的要求,这两处被收回经营权的场所将进行公开招标经营权,“最主要的原则就是要满足游客的需求。”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暂定的两家分别经营婚庆文化和大众餐饮,“婚庆文化主要考虑的是和情侣园的主题结合,把这个产业做大,”他说,“大众餐饮更是满足游客的需求,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引进了洋快餐和本土的品牌小吃店。”
“私人会所”定义有待细化
避免有人打擦边球
住建部等10部门发出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表示,私人会所是指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今年年初,南京市相关部门曾经针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了“五个一律”的要求,其中第一条是: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一律不准违规建设私人会所,第二条则是:历史建筑、公园内的餐饮单位一律不准设立高档消费。
之后,市纪委在整改阶段又进一步提出了“四个一律、三个不得”的要求,其中包括: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内的私人会所、协会商会等办公和高档娱乐场所一律关停;历史建筑内不符合文保要求场所一律关闭;公园内租用合同到期与其功能无关场所一律不得出租。公园内餐饮娱乐等设施必须面向游客、面向大众,不得设立围墙、围挡或牌示禁止游人和市民入内,不得设立最低消费,服务标准设置“公开”标志。
对比住建部等部门所发的规定与南京市提出的要求,“私人会所”究竟该如何定义,尚没有明确细化。对此,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南京市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多位负责人均表示,具体的定义,仍要由发布规定的中央部门做出解释。“没有明确的法规不允许公园和景区设置经营性场所,游客也有消费需求,所以如何界定私人会所,是这项规定能否坚决执行的关键,否则肯定会有商家打擦边球的。”一位负责人说。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