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力推进“禁野令” 关闭197家野味农家乐
3月1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推进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专家建议,在强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禁野令”的范围,让执法和养殖生产都有据可依。
摸底
江苏野生动物现状如何?经营交易市场多大?
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统计,全省共有陆生野生动物604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3%,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13种、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50种。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力量,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地、迁徙通道进行野外巡护,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保障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野生动物巡护23947人次,巡护距离达174125公里,监测到野生动物数量约147万只次,形成有效的野生动物野外监测网络。
梅花鹿、蛇……全省养殖“野味”现有2100万只
经林业部门排查,全省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单位共653家,其中以食用(包括保健品)为目的454家,主要人工繁育动物种类有梅花鹿、黑斑侧褶蛙(青蛙)、河麂、暹罗鳄、蛇类、雁鸭类等,动物存栏量总计约2100万只。
摸排“野味经营”主体,线下791家、线上148家
为摸透市场实情,省市场监管局对有批文或备案的野生动物交易情况进行基数统计与实地核查。截至目前,网下摸排出野生动物交易经营主体791家、交易额1.9亿多元,其中:有各级林业部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的391家,通过经营范围排查核实400家;养殖销售615家,企业、餐饮及场内经营户92家,宠物经营等42家,动物园管理42家。
网上摸排出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户148家,其中:经营纳入保护范围野生动物的68家,经营非保护范围野生动物的80家,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提供了保障。
严查
顶风经营的有没有?有!查处7起案件,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
疫情发生之后,江苏加强监管,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严格准入把关,加强广告监测,对涉嫌违法广告103条次转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强化平台监管,重点加强对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大众点评等重点电商平台及网店的监测,对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省内网店,及时采取下架(屏蔽、删除)、电话约谈等措施,对发现的每一条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目前累计调查网上野生动物交易信息87条,已经立案1条、移交外省5条。
规范餐饮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所谓的“野味”。目前,对我省农家乐经营比较集中的宜兴、金坛、溧阳、句容等重点地区,通过逐一排查,已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查处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7起。
目录清单不完善 是否禁食不够清晰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坦言,执法也遇到一些实现问题,主要是野生动物监管方面法规制度还不尽完善,特别是在多部门监管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职责不清的现象;现行法规对未纳入保护范围的野生动物交易缺乏执法依据;还有,现行目录清单不够完善,是否禁食不够清晰,给一线执法带来困难,也给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困惑。
究竟哪些不能吃?建议明确“禁食”范围
“连云港灌云县有个品种叫豆丹,这是豆天蛾的幼虫,也是一种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后,豆丹还能不能养?最近一些养殖户打电话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长期从事野生动物研究的南京林业大学教授鲁长虎在座谈会上提出一些现实问题。野生动物的分类范围包括了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在“动物分类”上无所不包。
近日,农业农村部将甲鱼、牛蛙列入了“可以吃”的范围。究竟哪些不能吃,现在没有界定的范围。鲁长虎建议,结合我省野生动物资源的实际情况,在“禁食野生动物”的对象上,除国家重点保护级别(一级、二级、“三有”)的物种外,主要针对“两爬、鸟兽”类实施。
启动立法调研,引导支持养殖业农户转型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强调,要依据《决定》和有关法律,及时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使《决定》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邢春宁说,各地应充分考虑到禁食决定可能对我省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引导农户以大局为重,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年内还将抓紧开展修订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石小磊)
来源: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