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0家行业协会商会试点与机关脱钩

06.09.2016  19:09

  《南京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一批脱钩试点方案》已经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日前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这一方案。按照方案,我市将选择50家左右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首批脱钩试点,并在年底前评估成效。

  据悉,此次脱钩试点的主体是市级行政机关,包括市委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同业公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市民政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第一批脱钩试点从9月1日开始,共选择50家左右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年底前完成试点和评估工作。1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确定参加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送交市民政局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发布;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将脱钩后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办公地点、章程、会员组成等资料,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涉及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于12月1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等手续;12月31日前,领导小组对第一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

  脱钩试点将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试点期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脱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将脱钩后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办公地点、章程、会员组成等资料,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涉及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于12月1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等手续。

  (记者 查金忠)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