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将扩容 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纳入援助范围

10.04.2017  21:45

      扬子晚报网4月7日讯(通讯员 张全连 实习生 丁梓旋 记者 于英杰)4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获悉,2016年江苏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江苏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除了扩大援助对象范围,还将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据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最新出台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政策,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其中苏州、无锡、盐城、宿迁4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扩大了法律援助对象覆盖面,现在已拓展到低收入群体,更好地满足全省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同时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柳玉祥说,今年江苏将建立法律援助对象库,实施精准援助服务,年底前所有受援对象信息全部录入信息库,对入库的援助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相关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审查便捷化、服务零距离。

  据悉,江苏将强化特定场所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盲聋哑残疾人、智障儿童以及可能被判处重刑的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律师到场的机制,突出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严格承办主体,原则上要指派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指派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编辑:王育昕

  来源:扬子晚报网,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