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出家庭服务业新政 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11.11.2015  19:25

  为鼓励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4〕2号),明确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苏州户籍的家政服务员,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特岗补贴。政策出台至今,特岗补贴享受人次共达322人,发放资金数额为6.44万元,政策扶持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引领和推进苏州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更大发挥家庭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的积极效用,2015年10月,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业特岗补贴政策一是扩大收益人群:补贴人员的户籍范围由苏州大市拓宽到苏州大市以外;二是补贴标准提档:补贴金额由每月200元/人,调整为初级证书(含就业培训结业证或项目证书)200/人,中级证书300/人,高级证书400/人。

  为更好地落实新政,市人社局与各区经办部门及时召开新政解读会,统一口径,统一材料,统一操作时间点。新政策的出台使家庭服务业特岗补贴的享受面大大拓宽,让更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工作者享受到政策扶持。补贴标准提档升级,鼓励从业者学习家庭服务业知识,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推进了家庭服务业专业化水平。

  在此次家庭服务业新政策的推动下,该市人社局将加强家庭服务业单位的密切协作,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新渠道;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家庭服务业员工制管理,实现家庭服务业健康又好又快发展。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