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徐州市建立37家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联系点

04.07.2017  19:05

近日,徐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建立全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联系点的通知》,在建立5家省级联系点的基础上,另确定丰县司法局等9家综合联系点,徐州公证处等28家专项联系点。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建立由市局分管副局长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司法局明确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联系点工作,确定具体负责联系点工作的部门、联络人,各项任务细化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

二是明确建设部署。市局各职能部门依照厅发专项联系点任务清单,根据各专项联系点的定位,围绕厅发标准,有针对性地编制本条线、本行业内专项联系点的任务清单,并于8月前全面完成专项联系点的工作部署。

三是引导标准应用。省、市两级联系点承担起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责任,结合本地实践和工作特色,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通过厅发标准实施推进管理、建设、执法、服务工作,实现标准优先、标准衡量、标准管控,力争发展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

四是加强指导督查。市局有关部门负责对市级联系点的指导督查,定期到点指导,开展绩效分析,共研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以月为单位梳理联系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在各地至少培育一家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知晓度,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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