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02.12.2015  18:22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部署,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全省将围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主题,通过多种形式, 重点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12月4日,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开展宪法宣誓暨“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签名活动。积极运用“我读宪法”征文以及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内所有国家工作人员100%参加过一次以上学法用法活动的目标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和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机关“法治文化节”。

二是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 以县(市、区)为单位,12月4日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推广扬州青少年成人礼法治宣誓仪式,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联动服务宣传。 在“12·4”前后,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实施,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相关人员,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顾问走访服务单位、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入户走访征询法治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平台推广等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单》和司法行政服务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畅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绿色服务通道,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

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宪法宣传。 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政府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加油站等窗口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免费向社会赠送。

五是加强群众性宪法宣传。 组织以青年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各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 普法助力企业行 普法助学校园行 普法助民村居行 三助三行”活动。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吸引公众参与。

六是加强媒体法治宣传。 在“法润江苏网”开辟“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专题;12月4日上午9点开始,省广电总台城市频道《法治集结号》进行4小时的“12·4”活动现场直播,下午,“法润江苏网”邀请省社科院刘旺洪副院长等知名法学专家“走进直播间”在线访谈。各地主要媒体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成员单位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开辟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 展播“崇德尚法、德法同行”格言警句、家规家训家书、微电影、戏曲, 推动形成整体贯通、立体覆盖的法治宣传整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