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运管八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客运(场)站地区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徐州市政府依法治理市区非法营运机(电)动三(四)轮车工作开展以来,徐州汽车南站区域机(电)动三(四)轮车干扰出租车经营秩序问题得到很大改观。但该区域出租汽车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乘势予以解决。为此,徐州运管处制订八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客运(场)站地区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一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全员轮训。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市区8000余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全员轮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考试,并要求驾驶员做出“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承诺。
二是严查“黑名单”内重点车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违规经营行为,指定稽查大队对所涉及的车辆进行重点监管,如出现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罚、一律做出停运3天处理。
三是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一旦查处窗口地区的拒载、拼客、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一律做出停运3天处理;一年内连续三次出现影响恶劣的违规经营行为,责令企业对驾驶员进行辞退、并记入行业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是驻点管理出站口经营秩序。安排专职执法单元,对辖区内汽车站出站口进行驻点稽查,现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形成“排队候客、上客即走”的正常秩序。一旦出现违规经营行为,立即固定证据、就地查扣、从严处罚。
五是督促汽车南站尽快完成改扩建工程。督促汽车南站加快公交、出租汽车上下客区工程建设,尽快形成规范合理的公交、出租车下客区、上客区,理顺交通秩序组织,便于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六是限期清理出租汽车站内经营问题。协调站方、出租企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汽车南站出租汽车站内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限期予以清理,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止激化社会矛盾。
七是加强少数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各出租汽车企业对长期在汽车站区域“趴活”的出租车驾驶员,分别进行逐一约谈,宣传市政府集中整治政策,做通驾驶员思想工作,规劝驾驶员遵章守纪、规范经营,并对其经营行为予以重点监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企业将承担连带责任。
八是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对有驻点管理职能的所队,进一步明确监管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刘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