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审计机关扎实开展扶贫专项审计
近日,徐州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按照该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该市纪委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脱贫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审计。通过此次审计,将充分揭示披露重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风险隐患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完善。
实行县级政府扶贫专项审计全覆盖。为全面及时掌握该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次审计将沛县、邳州市、新沂市、贾汪区、铜山区(丰县和睢宁县已完成审计)以及主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管理的2016年度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经济薄弱村补助、扶贫小额贷款等扶贫专项资金以及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实现县级地方政府扶贫专项审计全覆盖。
实行扶贫专项审计内容全覆盖。为确保此次扶贫专项审计取得成效,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结合实际并按审计准则要求及时开展现场审计工作。一是要着力揭露和查处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虚假扶贫或数字扶贫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重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和阻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等问题。二是要重点审查2016年度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对脱贫确认程序、脱贫数据真实性、脱贫增收是否可持续性予以重点关注。三是重点关注精准帮扶项目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期完工投入使用等问题,有无因资金到位不足、施工进度缓慢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和完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等问题,同时对因项目计划不符合实际造成损失浪费、精准帮扶项目建成后长期不能发挥作用等侵害低收入农户利益等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四是重点对扶贫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揭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对精准帮扶项目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到村帮扶增收项目资产确权入账、精准帮扶项目收益兑现分配等事项重点关注。五是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对象、贷款范围和用途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及时揭示扶贫小额贷款管理中违法违纪、弄虚作假和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等问题。
严格现场审计工作纪律,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为确保扶贫专项审计工作质量,防止出现审计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如实上报等问题,该局强调:一是如实反映审计发现问题,严格现场审计工作纪律。对重大问题要查深查透,对现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及时如实上报,对隐瞒不报、报小不报大等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统一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扶贫专项审计工作质量,该局根据市纪委通知要求制定了扶贫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质量检查,同时明确各县(市、区)审计局分管局长为审计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三是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此次扶贫专项审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参审审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审计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扶贫专项审计工作于7月30日前高标准完成。(沈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