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卫生局采纳审计意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24.12.2014  18:59

  今年7-8月份,沭阳县审计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因缺乏有效考核监管,致使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利用虚挂床位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并针对此问题,提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的审计建议。
  12月10日,该局联合县纪委、县组织部对该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违规的医疗机构给予了暂停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罚,依法吊销了相关医生、护士的执业资格,并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定点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沭阳县卫生局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沭卫[2014]29号),明确“医疗服务及补偿程序规范情况”、“新农合政策及制度执行情况”、“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等三项考核内容,并以表格形式制定绩效考核细则,细化考核事项,量化考核得分。通过绩效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和准确地评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规范定点医院机构绩效管理。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新农合”随访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聘请行风监督员,实行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暗访,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大资金投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进一步的更新完善,并充分利用该信息系统,开发具有自动分析、异常预警的监管子系统,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率。
      四是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修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时,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过违规比例的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不予补偿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将挂床住院处罚标准由每例5000元提高到20000元。(李修军 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