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强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管

06.05.2015  14:06

  4月23日,《泗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乡镇、街道、园区、委办局及各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程序,严防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这是该县采纳审计建议强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管推出的重要举措。
  自去年以来,泗阳县审计局在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为数不少的工程项目存在阴阳合同、转包、分包等违规现象,审计将发现情况进行汇总并与该县监督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沟通,相关部门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该县主要领导十分重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经会办出台了实施《方案》,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促进规范管理。
  《方案》确定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在该县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及政府融资(含国债)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景观、水利等,且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方案》确定监督检查标后管理内容。主要是合同签订及履行、人员配备和建设单位履职等情况。检查合同签订是否提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有无签订与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冲突的“补充协议”和搞“阴阳合同”。中标企业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等情况。
  《方案》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同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对对勘察报告或施工图的审查有无不力情况。有无违规施工现象,重点检查对隐蔽工程量、施工措施的核实情况,为工程审计提供详实数据,减少工程量的不确定因素。
  《方案》明确实施时间及步骤。201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为自查申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监督检查阶段,由该县监督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月1日至12月31日为长效管理阶段,该县监督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全县所有在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行常态化督查。
  《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工作范围,严肃、认真、仔细组织自查,确保项目填报全面、内容真实。对故意瞒报、谎报,以及因情况不明、底数不清而错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政府工程建设领域中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王宏伟 韦正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