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10月17日,泗洪县审计局在审计回访中了解到,该县民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低保工作监督管理。
今年“同级审”中,审计组对社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城乡低保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及时向民政局反馈,提出“建立完善城乡低保监管机制,强化低保政策监督检查”的建议。县民政局十分重视,及时开展清理调查,出台了《通知》。《通知》统一了三方面要求:
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规范管理情况,是否由乡镇直接受理低保申请、是否组织民主评议、是否实行长年公示、是否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是否组织定期复核等。二是保障水平情况,是否随低保标准的提高相应提高补差水平、提标是否合理、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予以上浮。三是资金管理情况,存折或银行卡是否由低保户自行保管、存折或银行卡姓名与低保户主姓名是否一致等。四是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保人不保户”、“拆户并户”、“名额保”等违规现象,是否按户施保,基础资料是否完善。五是信访工作情况,是否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并按时回复,有无被媒体曝光或被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六是基层能力建设情况,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七是单独扣分项目,是否存在不符合低保条件及在享受低保待遇或弄虚作假办理低保的,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失职渎职或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情况等。
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围绕低保政策落实、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低保对象的准确认定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了解情况,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解决意见。县民政局成立考核小组,每半年分别对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检查。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各乡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抽查情况等综合评定,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推进低保监督管理常态化。三是进行情况通报,县民政局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不断总结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对工作推进不力、认定不准确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通报批评。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以乡镇为单位设置低保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落实低保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
建立监督检查约束激励机制。一是健全低保责任追究制,制定出台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内容、方式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二是完善低保激励机制,强化低保监督检查工作成果运用,将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与分配低保核查工作经费挂钩,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办法,对工作绩效突出地区给予奖励。(胡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