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发文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17.01.2015  02:37

  去年12月底,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清理整合政府专项资金,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完善专项资金分担机制和考核管理机制。这是该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的新举措,标志着该市朝着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职责清晰、公开透明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近三年实施的“同级审”项目中,每年南通市审计局都会选取二至三项政府专项资金对其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深入查找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3年来,共向政府上报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专报7份,针对政府专项资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使用分散和绩效不高等沉疴积弊,从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整合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探索专项资金资本化运作方式、完善绩效目标考核及成果运用等10项审计建议。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一盘棋”的思想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意见》按照“分类归并、创新模式、划分事权、强化绩效”的总体思路,全面整合规范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创新资金管理模式,破除专项资金归部门所有、由部门支配的观念,对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将原有60个专项整合归并为发展、民生、建设三大类15个,每个专项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清单式”管理和统一协作的一揽子政策;通过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改变财政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无偿支持方式,让发展类突出“资本化”、民生类突出“均等化”、建设类突出“资产化”,探索“拨”改“投”,采用资本化股权投入方式,同时辅以风险补偿、创投引导、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发展类专项资金中统筹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实行“项目公司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发挥对本地产业的扶持作用;通过完善资金分担机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专项资金合作机制,市级重点扶持重大项目,区级主要承担一般项目,赋予区级选择项目、安排资金等自主权;通过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进行动态调整或取消,依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审核和兑现机制,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