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思维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南通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纪实

22.12.2015  09:02

      近年来,南通市审计局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审计与依法治审深度融合,以制度创新促法治思维牢固、以全面履职促法治成效提升、以学习培训促法治能力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全市法治型机关”等荣誉。

创新制度,行有所依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是对法律法规的细化和补充,实现制度创新是让审计干部法治思维保持活跃的“助推剂”。两年来,该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20多项制度,这些制度已真真切切成为审计干部的政治规矩、业务规矩、生活规矩。

      2014年底,该局制定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和《审计项目作业时限管理办法》,今年开始,每月一次的办公会就增加了一项议程:对照审定的项目时限要求和实际进度进行点名通报,并将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为规范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责任界定,该局充分考虑党政主要领导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七易其稿,出台了《南通市经济责任审计重要事项责任界定意见》;2014年7月,该局促成南通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随即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环保、建设、农委、水利、海洋渔业、统计等部门,成功实施了下辖海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试水之举得到审计署、江苏审计厅的高度关注,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日报、中国审计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推广。
      为了规范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该局还专门制定了《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区分了向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设计完善了案件线索移送的内部办理流程及责任机制。同时,在与市检察院建立审检年度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还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与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意见》,开辟了办案协调“绿色通道”。

全面履职,不兴伪事

      促进政府依法理财是审计工作的重头戏。该局于2012年就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着手构建财政审计全覆盖格局,先后组织实施了政府性债务调查、市属五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专题审计调查、下辖全部8个县(市)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全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大战役。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无人问津的改制剥离资产这个盲区,审计查出无人管理的国有土地5幅,面积8.48万平方米;被改制企业无偿占用的国有土地55幅,面积69.07万平方米,少收土地租金4044.24万元;有79.7万平方米国有土地合同租金标准偏低,少收租金1154.05万元;未按市政府文件要求收回的改制单位各项欠款5775.79万元等。市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印发了《市属改制单位剥离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清理工作,将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最终,77万余平方米国有土地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追回国有资金1.18亿元,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此项审计获得南通市政府工作创新一等奖。
      审计整改工作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该局每年都要开展专题审计整改督查。今年抽取了2014年审结的海安县2012年至2013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5个重点项目,涉及整改事项53项。督查发现已整改到位41项,有12项在整改之中。针对海安县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在主办处室和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海安清理收回3.29亿元财政存量资金,对社保补助资金7600余万元全部到位,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核算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强调专户决算、结余资金规范化管理及绩效评价的要求。

学以益才,砺以致刃       登高方能博见。该局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审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先后进行了《宪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新预算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制专题学习,局领导干部全程参与审计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审理工作研讨等工作;该局还以每年全员冬、夏季集中整训为契机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结合审计实务案例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审计信息技术和方法演示等,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并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此外,两年来,该局先后在浦东干部学院、浙江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开设培训班,累计培训审计干部600多人次。

      如果说,丰富的学习培训活动是授审计干部以“鱼”,让他们知晓更多的法律知识,那么今年,该局组织开展的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组织程度专项行动,便是授之以“渔”。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该局全体审计干部对照岗位职责,深入查找在依法从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三轮排查自身“慢、拖、推、懒、粗”等作风病的具体表现,并把学习到的内容用于实践中,用于整改中,审计干部的精神更加振作,截至发稿,已完成审计(调查)项目及交办工作111项,促使被审计单位整改的问题金额为4.99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移送事项为13件,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72条,其中已被采纳140条,这些数据,均较往年同期显著增长。(朱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