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首次开展区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
近日,南京市审计局按照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首次开展区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
今年以来,该局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区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一是规范审定流程,根据《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结合南京实际出台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初步安排》;二是成立工作机构。由财政处、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审核组,按照各自分工对区局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三是建立审定机制。审核组与各区局交换审核意见后,提请局主要领导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切实推进审定工作。
6月中旬,南京市栖霞区审计局作为首个上报审定的区局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了审定资料。审核组主要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审计工作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审计工作报告对重要问题的反映是否全面以及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建议是否恰当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与栖霞区审计局面对面做了反馈交流。6月21日,审核组将审核意见和区局反馈结果提请局长专题会审议,并下达了书面的审定意见书,栖霞区审计局按照审定意见书的要求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为继续做好其他10个区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该局要求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抓好落实:一是增强改革意识,坚持承上启下。要求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审定不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内在要求,是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市审计局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责,既要对上报告,又要对下审定,更加需要精心组织、有效作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和互动,按照省审计厅规定,认真起草、及时上报本级同级审工作报告。同时,对各区审计机关的上报、审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发挥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强化作用。三是突出审定重点,提升报告质量。把握审定方向,规范报告内容,着力反映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等政策执行情况,全口径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以及重点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推动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向地方人大、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姜璇 祝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