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审计局面向社会中介机构聘用审计劳务

08.01.2015  05:58

  为解决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泰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面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劳务。
  一是在做好事前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局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办法》,明确了聘用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聘用程序和聘用人员的管理;
  二是将面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劳务的报名事项在泰州市审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前提请法制部门审核;
  三是组织面试,邀请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的专业人士担任考官进行面试;
  四是与聘用人员所在的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单位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五是与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局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以及保密承诺等方面的要求,教育引导聘用人员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明确聘用人员与审计人员享受同等办公条件和工作待遇。
  此次聘用的7名审计机关外部人员已于2015年1月4日正式上班,该局审计力量得到有效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