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审计局联合多部门出台“吃空饷”问题治理实施意见
1月19日,无锡市审计局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治理范围。将“吃空饷”定性为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六种“吃空饷”情形。
《意见》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严格对照界定的“吃空饷”情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回头看”,认真梳理核查,全面掌握、迅速清理“吃空饷”行为。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应在单位内部公示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各检查单位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审计部门应结合自身安排的审计项目,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并与其他检查单位一起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形成工作合力。治理过程要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
《意见》强调“吃空饷”行为一经查实,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追缴“吃空饷”资金。对占编“吃空饷”单位,要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经费。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意见》指出对“吃空饷”行为应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严格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明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规范人事管理流程。二是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部门在部门预算执行、地方财政收支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要把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实现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与信息的共享和对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管理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