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计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既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广大审计干部的信任和要求,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2014年初,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审计局牵头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工作。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市审计局及时启动、率先行动,明确在对县区党政领导及环保、国土、水利、农林、海洋等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过程中,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市审计局首先在对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对其任职期间的海洋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试审。在审前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海洋资源资产的范围,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对海洋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对海洋资源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决策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注重将改革的“先行先试”思维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一是注重将经济责任与资源责任相统一。审计过程中从方案、方法、报告三个方面,做到经济责任与资源责任既有机结合、不重不漏,又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明确二者在决策制度制定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作为共同审计点,在具体法规适用、审计内容等方面作为差异审计点。二是注重统计与审计相统一。资源资产审计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反映情况、摸清家底。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审计实务要求,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海洋资源资产分为七大类、三十项指标,扎实做好统计工作,并围绕相关重点内容开展审计。三是注重审计与调查相统一。审计人员根据实施方案设计谈话提纲,召开专题座谈会,并通过走访专家、业内座谈、实地察看现场等方式力求准确掌握情况。四是注重内部与外部信息利用相统一。海洋资源涉及的内容专业性强,在目前缺少审计操作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下,创新思路,通过挖掘信息资源,收集了大量研究成果作为理论支撑,同时积极充分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环境公报、统计年鉴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等外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实效。
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广泛收集业内同行的先进经验,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通过对县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资产和各经济主体对生态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殖情况,探索开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同志任职期间县域内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审计,评估县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其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在灌南县原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审计组通过查看资料、查勘现场等方法实地调查走访了县经信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全面反映原县长任职期间灌南县地方特色资源、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国土、环境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保护情况,通过30项数据查核、指标对比,认为除耕地面积、油料作物产量、海洋捕捞产量、农用地面积有所减少、水质达标率有所降低外,地方特色资源增长较快、粮食产量、畜牧业、渔业生产等总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审计结论得到了被审计领导和当地政府的一致认可。在对原赣榆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经责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对其特色资源饰面用大理石和建筑用黄沙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和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实地踏勘现场,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形成赣榆县“特色资源开发适度,管理有序”的审计意见。(王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