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审计局“四策并举”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

21.05.2015  11:19

  5月15日,徐州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各业务处将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审计管理和审计执法全过程,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了具体的四项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 根据审计工作职能、针对被审计对象特点,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赠送宣传材料、推动业务交流等形式,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耐心解答被审计对象关于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执行财经法律规定、改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引导其规范行为、加强自律、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强化预防警示。 根据联网审计、跟踪审计等日常监管数据分析和举报投诉情况,锁定相关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领域,对相关被审计对象采取集中或个别的方式、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示、解释和强调相关规范性要求,并就问题的隐患和征兆向被审计对象发出预警,推动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是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 将审计发现的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管理、效益、效率、风险、人员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自行纠正的问题等,以印发行政指导意见书、审计专报、劝告建议等方式,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和管理部门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与制度,以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
    四是督促问题整改。 要求在审计现场实施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对于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情节轻微、被审计单位也表态积极整改的问题,通过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出具相关行政指导文书的方式,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咨询辅导与劝告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迅速整改。对以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回访的方式,全面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刘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