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审计局四举措确保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落实到位

01.06.2017  16:36

            自《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印发以来,淮安市审计局迅速通过四方面工作确保办法落实到位。

            一是获得市政府支持。5月25日,贺宝祥局长向市长蔡丽新、常务副市长戚寿余汇报了《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在程序、时间和内容方面的要求,较往年的工作变化,蔡市长表示全力支持审计厅的工作要求,并要求审计部门完整、真实的反映市本级在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各部门经济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

            二是争取市人大理解。市审计局蒋启波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赴市人大,向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汇报了《办法》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集中人力和精力准备好工作报告,以报省厅审定,请市人大对工作报告的调研及预审工作做时间上调整,人大刘维林主任表示,理解并支持市审计局的工作,对原计划的同级审调研等工作将部分调整。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在审定后向人大报送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报告。

            三是对业务处室传达具体要求。5月24日,分管局长立即召开同级审项目会议,要求市局业务处室处长参加会议,听取今年对同级审报告时间和质量上的要求,各参会处室均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表态,将按时、保质完成省厅要求的各专题审计报告。

            四是同步部署县(区)工作。通过点对点的部署落实,把审定办法的要求传达到县(区)审计局具体科室和人员,并召集县(区)同级审工作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促进县区审计部门增强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认识报告审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