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发文通报2016年度全市业务质量检查结果
8月1日,常州市审计局正式发文通报了2016年度业务质量检查结果。此次检查参照了省审计厅《2016年度全省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常州市本级及6个辖市(区)局开展。从审计执行效率性、报告准确性、处理处罚恰当性及实施程序合规性四个方面开展。共抽查审计项目68个、审计档案214卷、已到期整改材料55份。
通报点名表彰了业务质量较好的单位,总结了2016年常州市审计机关在业务质量管理中取得的成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全市共完善审计业务方面制度建设8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施行等。二是业务质量有所提升,基本符合《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质量问题数量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三是审计项目效果明显,审计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共出具审计决定和移送处理书38份,与2015年度相比,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四是《现场管理办法》施行情况较好,市本级所有项目施行了现场管理办法,部分辖(市)区审计局也进行了试点。五是审理工作开展规范,建立了相关的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有些单位还对年度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同时,通报了此次检查发现的存在不足,主要包括业务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共11类48个,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如定性不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条款不恰当;审计风险意识不强,未按规定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依法处理;忽视质量控制细节,项目材料内容不完整、缺少电子数据采集及处理记录等。此外,个别项目还存在过去强调审计原始资料保存,造成审计证据冗余问题。
常州市审计局专门召开了局办公会议,明确要求应纠正发现的问题。更提出了应以此次业务质量检查为契机,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及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办法三点建议,以进一步敦促全市审计人员重视业务质量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监督执法能力水平。(郭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