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助力区政府压缩拆迁补偿自由裁量权空间

30.04.2015  14:56

  4月中旬,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向该市审计局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反馈信息,该区采纳审计建议,3月份向各街道下发了《港闸区2015年民非居征收(搬迁)包干定价标准》,为拆迁补偿提供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和依据。并通过新设《港闸区非居单位资产包干结算价确认表》 和《非居住房屋征收(搬迁)增补附属物登记表》两项表格制度加强审核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压缩拆迁补偿自由裁量权和空间,减少随意性,将拆迁补偿决策权关进“制度笼子”。
      去年12月,市审计局在实施的港闸区拆迁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民非居补偿缺乏参照标准和依据,决策程序不够规范,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完善补偿依据和标准,加强对拆迁补偿的过程监督,并形成权力制约机制”。
      审计建议引起区政府重视。区政府及时组织制定文件,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审计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区与街道拆迁补偿分担机制。对特殊情形补偿采用如实填报制,要求评估公司会同街道如实填报《非居住房屋征收(搬迁)增补附属物登记表》,并经区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决策机构予以确认。对经审核有合理依据支撑的,区财政承担80%,街道(开发区)承担20%;没有合理依据支撑的,由街道(开发区)全额承担费用。二是加强审核过程监管制。在包干结算价审核上要求由区房征中心挂钩联系人员与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确认包干结算价,同时报区财政局备案。三是要求街道对签约价超出区包干结算价和特殊附属物之和的部分要有集体讨论的书面材料和资金审批材料,全面杜绝个人行为。(张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