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审计局出台2015年度全市“同级审”指导意见

19.03.2015  18:57

  近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镇江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全市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了指导意见,力求通过审计,促进加强财政管理、落实财政政策、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效果,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社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指导意见提出,今年全市财政审计中要关注七个重点:
  一要按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大对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一般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推进对财政资金全口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使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评价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效果。
  二要加强本级预算收支组织情况审计。主要审计2014年度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绩效性。审查地税局是否按时、准确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重点关注“收入空转”、人为调节支出和虚假平衡预算的问题;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通过审计,反映和纠正财政收支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和效益不高的问题。
  三要加强往来款情况审计。主要审计有无通过往来款挂账隐瞒或坐支收入情况,有无虚列支出或超支挂往来情况;关注往来账户资金余额的清理,考察2013年底前形成的暂存、暂付款项清理是否及时有效;关注是否按要求及时撤销财政部要求撤销的财政专户,是否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或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通过审计,促进推动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制,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四要加强本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审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文件,考察是否规范处理各类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摸清2013年底前按权责发生制违规核算的规模并考察其清理和统筹使用情况。通过审计,促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避免形成损失浪费。
  五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情况,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重大项目是否按期实施,是否及时、足额拨付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问题。结合审计需要,适当组织延伸审计,追踪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通过审计,促使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性资金(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和安全运行。
  六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审计。重点审查本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投向、监管机制的建立以及风险管理情况,对下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的建立以及执行情况,揭示政府债务筹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跟踪存量债务的化解情况,监督新增债务的控制情况。通过审计,推动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七要重点关注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关注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上次审计的整改及审计建议,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推动审计整改的情况。(马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