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审计局出台对市(县)、区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

09.06.2017  19:24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近日,无锡市审计局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报告审定工作,并印发《无锡市审计局对各市(县)、区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以提升同级审工作质量,推动审定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审定工作中承上启下的主体作用。


  该办法对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的负责部门、内容、程序、时限、责任划分以及下级材料报送等进行具体规定。明确成立领导小组及审定小组,明确审定工作主体责任及成员分工;对各市(县)、区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核内容及质量进行规范;同时对开展审定工作的程序及上报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升。

该办法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形成协调推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格局。以审定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增强同级审工作的独立性和规范性。同时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的制度建设,发挥审定工作的实效,全力以赴推动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落地见效,以过硬的审计工作质量和良好的改革试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尹姝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