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计局全面梳理并完善投资审计相关制度

30.10.2015  17:39

  投资审计制度建设既能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监督管理程序,又能提高投资审计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今年下半年以来,宿迁市审计局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小组,对投资审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截至10月底,已对10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改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后的岗位责任制度更加全面、明确地规定了包括分管领导、复审人员、审计组长、项目主审和审计组成员的岗位职能和责任。
  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结算)审计操作流程》。完善后的操作流程更加贴近审计实务,从项目立项、组织实施、资料交接、制定实施方案、现场踏勘、征求意见、量价核对、出具审定意见单到质量评估与出具审计报告,更加全面、明确地对操作流程进行了规定。
  新制定了《政府重点工程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新制定的操作规程从总则、跟踪审计方式、跟踪审计内容及跟踪审计方法等方面做了规定。操作规程与《政府工程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形成有机整体,对政府重点工程跟踪审计的实务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宿迁市审计局还对包括《工程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工程审计效能建设制度》、《宿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工程审计暂行办法》、《工程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投资审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对投资审计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和完善做到了全员参与,集思广益。不仅是宿迁市投资审计人员对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的一次再学习和思考,也是从实务出发的一次有益探索,必将对宿迁投资审计的规范、有序开展产生积极影响。(陈福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