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借力人大攻克“同级审”整改“硬骨头”

30.03.2017  11:01

  3月23日,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5年度同级审财政审计中未整改到位事项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及相关8个部门和镇(区、街道)的领导到会。会议把截至2016年底未整改到位的26个事项作为重点跟踪监督对象,并首次采用“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单”形式,对其中涉及8个部门和镇(区、街道)的相关二大类15个事项分别下发了人大跟踪监督单,限期整改落实。这是该市审计局在继连续三年借助政府交办单,促进“同级审”整改的基础上,改进创新推动方式,借助人大监督之力解决“同级审”整改“老大难”“硬骨头”问题的又一有力举措。

   

  会上,审计局通报了截至2017年2月审计整改的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8个部门及镇(区、街道)进行了重点汇报。

   

  人大常委会分管审计工作的张勇副主任对未整改到位的8家单位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主动整改。从维护财经纪律,促进社会公平,切实保护干部角度主动作为。对未能及时足额收取的土地租金,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征缴矛盾的解决;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欠费要分门别类梳理,确保应收尽收,不再形成新的拖欠,增加财政可用财力。二要明确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清理目标,狠抓整改落实。对个人借款1万元以上,单位5万元以上,时间跨度5年以上未清理的往来款要耐心仔细梳理,找到形成的挂账历史原因和依据,不能为“消肿”而“消肿”,做到往来款清理最大化,将往来资金变为切实可分配的财政资金,全部“啃掉硬骨头”。三要建章立制。在依规依纪进行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各责任主体要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明确解决时间表,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完善一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要认真落实“人大跟踪监督单”,勇于担责,切实解决整改“老大难”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政府办派出专人负责跟踪督查,确保审计整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8家部门、镇(区、街道)分别对本单位2015年“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了进展汇报,立下军令状,确保于6月15日前整改到位并接受审计和人大的核查。

   

  最后,张勇副主任要求审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和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的《江苏省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既要关注单位的“有形”资产,更要关注单位的“无形”资产,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借助社会公众之力,彰显审计权威。张勇还表示,市人大将主动与审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便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叠加效应,进一步强化“同级审”整改力度。(汤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