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审计局: “七项制度”给工程审计上“紧箍咒”

01.06.2015  21:37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今年来,亭湖区审计局着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七项具体制度,为审计执法特别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辅助行为上“紧箍咒”,取得了审计质量和审计形象“双提升”的良好成效。截至5月中旬,共审结工程项目332个,为财政节约投资2.65亿元,未发生一起因工程质量或审计人员形象引起的投诉举报。
  建立重点项目中介约谈制,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主审和聘请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就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质量要求、工作作风及廉洁审计要求等进行约谈。
  建立工程项目全程二审制,对所有工程审计项目实行二审,在一审的基础上,从聘请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二审单位实施。
  建立二审费用一审支付制,即项目二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一审实施单位支付,力争将核减空间压缩在一审过程中。
  建立在手项目限时限额制,对中介机构视其等级明确在手项目具体数额,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明确审结时限,实施奖快罚慢。
  健全审计质量考核淘汰制,制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按年度进行百分考核,实行末位淘汰。
  建立重要项目每周询问制,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就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向主审及中介机构负责人询问,从中发现疑点和难点,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人员管理和廉政风险控制。
  健全审计项目跟踪管理制,重大项目全部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进行全程图像、文字跟踪督查,便于领导随时了解、掌控项目实施进度。(袁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