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 推进审计事业新发展——江苏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暨“双先”表彰大会
2015年1月23日,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围绕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今年各项审计任务。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作了工作报告。
2014年,全省共审计(调查)4416个项目单位,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118.6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60.58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02件,推动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纳入部门和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促进建立健全制度246项。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3755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当前审计工作正处在一个改革创新、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审计机关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准确定位,明确思路,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适应性。顾树生厅长要求审计机关要在科学定位、创新引领、统筹发展和落实深化四个方面下好功夫。
顾树生厅长指出,2015年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紧扣“八项工程”这个主抓手,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突出要在“保发展、促反腐”上主动发挥作用,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露查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改革和反腐倡廉中的独特作用。2015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对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持续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促进政策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力度。不仅要促进用好增量资金,也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要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十项规定落实情况,关注治理“小金库”和“吃空饷”情况。对政府投资和承担偿债责任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大审计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社保、医疗、教育、“三农”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促进找准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实现经济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效互动、良性循环。四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加大“三责联审”力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力度,大力推进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加大对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力度。加强对资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继续加大对太湖等区域水环境、重点流域治理情况的审计,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六是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查处力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检查,紧盯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转让等重点环节,严肃揭露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
顾树生厅长强调,面对审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提升能力,创新实践,改进作风,扎实推动审计工作新发展。他提出,一是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要持续发力,全面推进以提升审计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强化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为目标的“三提升一强化”行动。二是审计工作水平要不断提升,强化运用“大数据”,统筹实施“大项目”,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全省“一盘棋”,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要紧抓不放,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意识,突出廉洁从审,强化政治自觉,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突出执纪问责。
本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领导、副巡视员、全省“双先”代表、各省辖市审计局和省直管县(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特约审计员、行风监督员和省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审计机关的干部职工在分会场收看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