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 东海检察避免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发生

13.04.2016  09:47

    “ 感谢检察官在我病重时,让我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相处……”被取保候审在押人员王某对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检察人员感谢的话语还萦绕在耳畔时,检察人员却又收到了王某不幸去世的消息。 

  在押人员王某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15日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在巡视检察中在押人员王某向检察人员反映其现在气急胸闷呼吸困难,医生的治疗效果不明显,希望能出所就医。检察人员随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据看守所反映在押人员王某在入所前有矽肺病史,入所检查胸透显示其有矽肺病。在检察人员的督促下,看守所及时安排王某出所就医,但治疗效果仍然不明显。在回所后,据所医反映王某有肺部感染和心力衰竭迹象,随时可能猝死,不适合继续羁押。 

  对此,为保障监管安全,检察人员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会同检察技术人员审查相关就医检查材料,征求了办案单位的意见,认为在押人员王某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且其认罪态度较好,罪行较轻,系从犯,羁押表现良好,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不会影响案件诉讼顺利进行。据此东海县检察院立即向公安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在检察人员发出建议的同时,由于王某病情恶化,看守所再次安排王某到当地医院就医。经诊断,王某已是肺癌晚期,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检察人员立即与案件承办人进行联系,督促其尽快做出处理,并将最新病例材料报送至公安部门。当日,为在押人员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王某刚出所两天便去世了,现在想想还是心有余悸,多亏检察院能够建议承办人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避免了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在收到王某去世的消息后,看守所领导感慨的说道。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法律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东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避免了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在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保障了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