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审 公开审 反向审 基层"三审"化解刑事申诉案

11.12.2015  18:47

  “回头想想这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检察机关确实公平公正,我不再申诉了。”近日,拿着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的公开答复,汪某平息了怒气,长达半年的申诉也结束了。

  今年3月,汪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他人打伤,该市天宁区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汪某向常州市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严惩被不起诉人,并对其进行赔偿。该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启动全案审、公开审、反向审程序。

  立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调取案卷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在听取申诉人意见的同时,还找被不起诉人、鉴定人和证人全面了解情况。经审查,本案最终仍被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为解开汪某心中疙瘩,承办检察官邀请信访局工作人员、法学教授到场进行公开审查,为汪某答疑解惑。考虑到汪某家庭经济困难,检察机关帮助他申请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5000元。汪某终于舒展了眉头。

  “有申诉就意味着我们办案可能存在错误或者有让当事人不服、不理解的地方,就得回过头检查问题出在哪。”常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吴小强介绍。反向审视重点审查原办案部门存在的办案问题,提出有对策的综合报告,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冤假错案发生。在汪某刑事申诉案办理过程中,虽然最终维持原处理决定,但是原办案部门存在释法说理不到位的情况,天宁区检察院办案部门也依据反向审视报告进行了专项整改。(通讯员王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