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驾照新规”九大谣言你信了几条?

05.03.2015  10:48

近期,不少市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里发布“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驾照新规”、“明年起闯两次红灯直接吊销驾照”等消息,说得有鼻子有眼,让人真假难辨。昨天,记者从市交巡警大队求证发现,这些所谓的新规不但是子虚乌有,而且其中提到的不少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严重不符。大家对照这九大谣言,赶紧纠正自己的“三观”吧!

 

NO.1

 

2015年开始,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开始执行

 

真相:市交巡警大队法宣科民警李晓阳解释,目前,我国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使用方面的规定,只有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而且早在2013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直到现在依然在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中,根本不存在《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这项规定。

 

NO.2

 

闯红灯,头次罚款100元记6分,两次吊销驾照

 

真相:“123号令”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至于罚款,各省都有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李晓阳说,在靖江,闯红灯一般都是罚款200元,如果现场查处则记6分。闯红灯两次的驾驶员,现场查处后要被记12分,按照规定要重新去车管所参加理论学习,并非是吊销驾照。

 

NO.3

 

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记3分

 

真相:“123号令”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性记2分。城市快车道主要指的是,快速内环路、高架、隧道等少交通信号灯的道路。

 

记者了解到,我市曾对民警当场查处的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过查处,一般罚款50元,记2分,但平时在城市道路上以教育劝导为主。

 

NO.4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真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一种是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机将被禁驾10年,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型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NO.5

 

副驾驶乘客不满14周岁记6分,罚300元

 

真相:现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一规定。但交巡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家长抱着孩子坐副驾驶位,只要速度略快,碰撞发生后,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为了儿童交通安全,在儿童乘坐汽车时应该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并让小孩坐在后排座位。

 

NO.6

 

超速驾驶记6分

 

真相:“123号令”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性记12分。此外,根据超速情形还有一次性记6分、一次性记3分两种处罚。

 

NO.7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真相:根据“123号令”,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一律记12分,“123号令”中没有涉及到罚款的具体数额。

 

NO.8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罚款100元记3分

 

真相:“123号令”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关于罚款方面,各地也有不同,我市交巡警部门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也以教育为主。

 

NO.9

 

行驶途中抽烟,罚款100元记1分

 

真相:“123号令”中没有涉及此项的扣分。至于罚款,各省规定不一,有的省市不处罚,有的省市则将吸烟与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等行为一道视为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行为,予以罚款。

 

对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靖江交巡警部门也进行过突击检查,教育并当场纠正违法行为。

 

李晓阳提醒,这些谣言中有很多内容其实似曾相识,如果真有新交规出台,交巡警部门会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宣传和普及,不会只通过网络传播,小伙伴们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谣言,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