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部门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近日,省工商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推广“双随机”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查。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工商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省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地实际,在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增加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
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其登记的市场主体数据为基础,建立检查对象库。同时,按照分级建立的原则,由市、县分级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县(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辖区面积和市场主体数量等实际情况,以县(市)为单位整体建库或将县(市)划分为若干片区分别建库。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市场监管分局随机、若干市场监管分局内随机、单一市场监管分局内随机等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原则上每年市场主体年报结束后,全省开展一次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比例不少于市场主体总数的3%。
四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各地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