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财政:健全惩防体系严肃财经纪律
今年以来,宝应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财政工作任务,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财经秩序健康稳定运行。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公开包括县财政局在内的9个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增强了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透明性、科学性。严格预算追加(减)审批程序,增强了预算执行的刚性,硬化了预算约束。
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出台了《宝应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宝应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宝应县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工作意见》,强化部门单位财经法制意识。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政府性债务扎口管理,严格控制和安排新增债务,坚决清理违规集资,强化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管理,积极稳妥处理存量债务,提高了全县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县444个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银行账户、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和“小金库”情况自查自纠;会同县纪委、审计局对全县10个部门和3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在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的同时,将检查结果与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特别是对部分公务接待费用较高的单位,与往年相比核减相应的公用经费及专项资金,从源头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规范政府性项目投资评审。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挖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1-11月份完成评审项目25个,评审金额共8200万元,审减2014万元,综合审减率达24.5%,有效遏制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中的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等现象。
推行公务卡制度。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会同县纪委加强公务卡使用情况的检查,促进了单位规范公务支付业务,提现及转个人账户资金行为有了大幅度下降。
7、坚持政府采购阳光采购。不断拓展采购范围,强化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1-11月采购预算981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586万元,节约资金2231万元,节约率为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