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解析“新”法规 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开展

17.03.2015  19:58
  “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比原来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更高了,取证的方式、证据的要求也比以前更严了,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更多了。” 

  这段对话是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宣传时发生的。 

  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实施,为了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质量。宝应县检察院驻农委检察官办公室携手法院主动深入农业执法大队,开展法律知识讲解,以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为基础,从行政执法规范入手,结合农业执法的实际工作,通过一些具体的实例,把一些大家可能会理解错误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并且将一些在平时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 

  讲课结束后,农业执法人员表示平时一些理所当然的行为在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中都成了不合理的行为,一些自认为无关紧要的小事情,也可能成为决定案件成败的决定因素。他们觉得这次法律知识讲解很及时,让他们这些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