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新闻]宝应检察官跨地区救助刑事被害人近亲属
12.09.2015 10:3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9月6日上午,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赶往盐城市建湖县,第一时间向被救助人周巧芳发放10000元救助金。
2015年3月30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正巧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宝应县境内201县道4KM+400处转弯时,与范正芳驾驶的苏J85R76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范正芳多发性损伤死亡,车辆损坏。经认定,张正巧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该案移送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人了解到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告诉范正芳妻子周巧芳可以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周巧芳有一儿一女,儿子现在部队服役,女儿9岁,上小学需要抚养照顾,因犯罪嫌疑人张正巧涉嫌交通肇事罪使得其丈夫身亡,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肇事方张正巧家人未给予申请人任何经济赔偿,申请人也没有得到其他社会救助,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经审查符合的救助条件,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救助其人民币10000元。当周巧芳接过检察人员送来的救助金时,说:“我一定要告诉儿子在部队好好服役,不要辜负组织上的关心”。并对检察机关的救助表示感谢。
近三年,宝应县检察院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20件20人,共发放人民币9.8万元。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启动、及时发放,对外省救助对象通过银行汇款进行救助。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2.09.20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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