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把好"三关口"规范监所检察
近年来,宝应县检察院坚持把维护派驻监管场所安全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首要任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通过落严“三道关口”,落实“三个注重”,落脚“三个结合”,全面履行驻所检察职能,有力提升了驻所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6月在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比中,顺利通过省院验收。
落严“三道关口”,规范关键环节。严把入所、出所关。实行羁押人员入所、出所“五必看”,即收押、出所凭证必看、身份信息登记表必看、健康检查表必看、个人物品登记表必看、权利义务告知回执必看。严把留所服刑关。规范留所服刑条件,做到“四不留”:改造表现不好的不留;暴力性犯罪、累犯及刑期三年以上的不留;没有“特殊需要”的不留;“通过关系或找人说情”的不留。严把监所安全关。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公安、武警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每天参加看守所的交接班会,每天巡视监区4次以上,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周检察,每月参加“监情分析会”2次。
落实“三个注重”,规范权益维护。注重维权渠道多样化。对入所人员、出所人员、违规受罚人员等三类人员实行“三必谈”。在3个工作日内,对新入所人员实行“三必告”即:告知羁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检察官约见联系方式、告知投诉权利、投诉方式及投诉处理的流程等。定期开展 “检务公开到监房”活动,设立 “在押未成年人教育维权岗”和每月15号的“驻所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注重维权效果最大化。强化对滥用械具、违规禁闭、超时劳动等问题的监督。定期开展对监管场所内小卖部的食品安全、价格、种类进行检查,严防过期食品、价格虚高、不符合规定种类食品的销售。规范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注重维权途径创新化。创新开展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工作,使有良好表现的在押人员得到酌定从轻处罚,使表现恶劣的在押人员受到酌定从重处罚,既有效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又使国家法律权威得到彰显。
落脚“三个结合”,规范日常监管。领导重视与监督责任相结合。领导重视体现在“五保证”措施上即:工作位置有保证、人员配备有保证、硬件投入有保证、检查指导帮助有保证、干警生活待遇有保证。监督别人与严与律己相结合。先后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提高了监所干警的抗腐防变能力。严格执法与开拓创新相结合。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了《财产刑督促执行办法》,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监督,重点将减刑、假释案件纳入财产刑执行监督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