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建议并监督在押人员出所复查病情
11.12.2015 18:48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宝应县院执检科建议并监督一名在押人员外出就医复查病情,稳定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情绪,取得良好效果。
2015年11月25日,在押人员王某顺的弟弟王某成向宝应县院控申科反映:其哥哥王某顺在今年8月上班时右手受伤骨折,医生嘱咐要3个月后复查,目前王某顺羁押在宝应县看守所,一直没有去复查,前几日会见时,王某顺右手受骨折又开始红肿,病情可能恶化,希望能让王某顺及时就医。后控申科将王某成咨询案移交给执检科办理。
该院执检科在收到移送函后,立即与在押人员王某顺进行谈话,并详细了解其病情。经审查,在押人员王某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5年10月9日被执行逮捕并羁押于宝应县看守所,其在宝应县人民医院入所体检时发现右小指外伤后弯曲肿胀。近日,其右小指骨折处开始疼痛并肿胀。随后,该院执检科建议宝应县看守所将在押人员王某顺带出所进行复查。
2015年12月1日,该院执检科指派驻所检察人员一名,会同看守所民警两名、武警两名共同带领在押人员王某顺前往宝应县中医院骨伤科复查病情,其右手正斜位经摄片示:1.右手小指末节指骨骨折三月复查所见;2.右手食指末节指骨远端陈旧性骨折。经医师诊断,王某顺右小指陈旧性骨折,恢复建议:功能锻炼。
在得知病情并无大碍后,在押人员王某顺及其亲属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其情绪已经稳定,并对驻所检察人员表示感谢。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1.12.2015 18:48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