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宝应县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保险法〉解释三》

08.12.2015  11:12

最高法发布《〈保险法〉解释三》,规范对人身保险争议问题的处理,宝应县司法局及时组织学习,由基层科负责人带领40多名专职调解员,共读新法规,联系实际研究其在调解方面的应用。

参与学习者一起回顾了新法规的出台背景,分析了其基本原则,了解了其亮点所在,重点关注了权利、义务方面新调整的内容,结合基层调解工作实际,探讨了怎样更好地维护投保人合法权益,怎样确定拒付保险金纠纷的举证义务,怎样引导受益人依法维权等问题。调解员们彼此交换看法,层层展开分析,深入剖析调解规律,联系典型案例材料,精准把握核心点。普遍加深了对《〈保险法〉解释三》的理解,提升了实际应用能力。

学习活动的举办,在调解员队伍中营造了“学业务、比能力、钻技巧”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基层调解员的依法调解意识,有利于全县矛盾调解水平的加快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