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启动

27.04.2015  18:47

   全面整治规范     保障环境安全

 

  近日,宜兴市决定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将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此次大检查,排查内容重点突出。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行业包括火电、水泥、化工、制药、印染、铅蓄电池、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企业,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情况。二查各类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各类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三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四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主要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等情况。五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六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七查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八查镇、园、街道、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环保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通过严查、严处、严管,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生产,防止突发环境事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大检查,分段分期展开行动。企业自查、乡镇检查、市级督查是检查的主要方式,动员部署、企业自查、全面检查、总结提高是检查的四个阶段,其中4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各镇、园区、街道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5月1日至10月31日,将花半年时间组织属地检查,各镇、园区、街道组织对本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相关部门完成“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

  此次大检查,是新《环保法》颁布施行以来首次大规模行动,宜兴市将抓住环保大检查契机,大力宣传环保新法要义,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基层,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做好大检查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撑、司法衔接等工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各部门表示,将以过硬的作风、扎实的措施,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让全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目前,宜兴市已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环保、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镇、园区、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工作按时序要求进行。

  (张燕  骆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