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考核工作

27.12.2016  17:36

  宜兴,文化底蕴深厚,非遗资源丰富,普查工作扎实,2009年编撰的《宜兴市非遗普查资料汇编》共计11册,达200多万字。目前已有各级别非遗项目65个、代表性传承人204名。由于生活与生产方式的变化,部分非遗项目已经传承无力,甚至濒临消亡;当人们还在考虑应该如何抢救性地保护某些项目时,该项目的主要传承人因身体等原因丧失了传承能力或去世,项目也就名存实亡了。这一局面的产生,固然与城市化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等客观原因息息相关,但也不排除许多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影响。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宜兴市文化部门已逐步将关注的重点从名录的数量转向了保护工作开展的质量和实效。

  自2016年11月开始,宜兴市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考核工作,市文广新局对境内各级别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专项考核。考核工作旨在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监督与管理,督促他们认真履职,提高非遗保护工作的连贯性和实效性。

  此次考核的重点是近三年来各保护单位及传承人围绕项目传承和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和业绩情况。市文广新局分别制定了《项目保护单位工作实施表》和《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实施表》,明确了若干基础考核项目和附加考核项目,并专门设置了“建议和要求”栏,广泛听取传承主体的“声音”。前期由各传承主体报送材料,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材料分别经由各自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审核确认。考评过程则采取调研考察、座谈交流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征求了项目保护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考核结果在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上予以了公布。对于工作扎实、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单位与传承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于少数不作为或者由于主观原因导致项目延续受到影响的传承主体,考评为不合格,给予警告并限期两年整改。整改期结束后仍然不合格的宜兴市级项目保护单位及传承人,将撤销其资格;宜兴市级以上保护单位及传承人,将如实向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汇报。

  在考核过程中,主管部门不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存续现状,也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梳理。下阶段,宜兴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特别是要抓紧抢救性地记录一批即将“人去艺绝”的项目,在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还将按照程序对部分项目进行归并与整合,对部分保护单位进行合理的调整变更。在传承主体的组织和管理方面,除督促他们有效履职外,宜兴将努力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搭建共赢合作的桥梁,并将此作为今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提高项目自身的传承发展能力。

  非遗保护工作,政府责无旁贷。但仅靠政府的扶持是难以持久的,对于绝大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主体提高自身的造血能力才是事关项目存续与消亡的关键。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进行考核,就是要提醒各传承主体:非遗保护绝不是一时兴起,虽然进入各级代表性名录值得自豪,但义务、责任和实际行动更为重要,要切实承担和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权益和义务的统一。下一步,宜兴市将适时出台非遗考核办法,建立较为完善的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的退出和准入机制,让非遗保护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地方实际、务实的非遗保护之路。

 

  (宜兴市文广新局)       

宿迁市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文化厅
徐州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百千万”走访帮扶活动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