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刑事速裁程序简化审判提速

29.03.2016  10:33

  宜兴刑事速裁程序简化审判提速

  本报讯(记者陈 坚通讯员许卫琴)日前,宜兴市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三起轻微刑事犯罪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三起危险驾驶案件均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都只用了5分钟时间。

  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效率,宜兴法院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四五改革纲要”要求,积极探索新的审判模式,通过与检察院协调沟通,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相对充分,被告人也无异议的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理机制,探索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模式。

  该程序既包括实体上的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的从简处理。首先,从案件移送起诉到开庭审理前,承办人员对移送的证据材料必须进行认真梳理、审查,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具有基本的证据基础;其次,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开庭审理主要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如简化或者省略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说明,不需一一展示进行质证;对定性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的,无需展开法庭辩论。

  “在人案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该程序充分满足诉讼经济的价值取向,能够有效地实行程序分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最终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澄如是说。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