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定价目录》8月起执行 定价项目大幅缩减

15.07.2015  12:58

  中国江苏网7月15日快讯(记者 罗鹏 实习生 王澎)记者今天上午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修订后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将于8月1日起执行。2002年6月,我省制定公布了《江苏省定价目录》,2014年10月起,省物价局对我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

  与旧版相比,修订后的目录大幅缩减了政府定价目录,将原来13大类定价项目直接减少了4大类,保留的9大类也只剩13项定价项目。同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区域消费明显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权全部或部分环节下放到市、县管理。

  2002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国家计委审定,我省公布了《江苏省定价目录》管理了重要的储备、救灾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作业项目,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医药,旅游等13类商品和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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