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官员为买房贪污受贿受审 曾是救人英雄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鼓研
曾经的救人英雄,退伍后来到水利局工作,看着身边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他心态产生了变化。为了买房,为了给爱妻一个家,他开始炒股,但一直亏亏亏。于是,他伸出了罪恶之手。单位组织学习考察,他虚增开支让旅行社多开发票,多次从中捞得好处近13万元;单位的执法补助款等他也占为己有。不但如此,他还借着调研的机会推荐执法器材,收受厂家7.5万元……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7.98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因涉嫌贪污、受贿,原南京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副处长李某在鼓楼法院受审。
22年前 救人事迹登上报纸
今年51岁的李某是江苏盐城人,1983年11月入伍,2004年12月转业到南京市水利局工作,曾任南京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副处长。
1994年1月4日,李某“英勇救人”的事迹上了当天的报纸。事情发生在1993年12月6日上午,位于江阴市境内的扬子江船厂像往常一样忙碌着,一条3000吨级油船的修理工作正在江边码头展开。上午8点20分,船舱传来求救声,舱内有人中毒……短短三分钟先后有6人中毒。三名赶去救援的工人也晕倒在毒气肆虐的油舱,生命危在旦夕。
危急时刻,当时身为南京空军某水上运输大队二中队专业军士的李某舍生忘死,奋不顾身地跳进毒气弥漫的油舱,拼死救出他人之后,自己晕倒在舱内的爬梯上……
庭审中,提及曾经英勇救人的这一幕,李某脱口而出:那是1993年12月6日。谁能想到,22年后,李某却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现在了公众眼前。李某说,是“房子”改变了他的人生。
22年后 涉嫌贪污受贿受审
庭审中,李某的认罪态度较好,提及自己这段不光彩的过去,他数次落泪,称“一次成功了,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据李某交代,2009年到2012年期间,他通过旅行社一共组织了7次学习考察活动,其中有5次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了公款。第一次是2009年下半年,在考察结束后,他利用职务便利,以旅途中领导多开支了一些费用为由,让旅行社相关负责人通过多开发票的方式把这部分费用套出来,结果成功套取了14000元。
尝到甜头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多次利用相似手法捞钱。
李某还以支付信息员费用的名义非法占有公款。2009年江上非法采沙比较猖獗,为取得打击效果,他向领导建议特设几个“线人”,由线人提供情报,他们支付一定的信息费用。借此机会,李某在向线人支付信息费时,仅支付了一部分,剩余款项则私自扣留,占为己有,其金额不少于5万元。
庭审中,李某承认确实是收了钱,但他强调,起初,他并不是抱着收人钱替人办事的心态去做这件事的,他本身就是负责调研,就是要做这事的。
自我辩护 为了买房伸出黑手
说到自己的犯罪动机,李某再次落泪,他说,退伍后来到水利局工作,看到身边的人大多有自己的房子,他的心态有了变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买不起房,怎么向爱妻交代?于是,他开始炒股,想赚些钱来买房,可总是亏亏亏。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诱惑,他伸出了罪恶之手。“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亲人,希望家人能帮我还清赃款,早日恢复自由,回报社会。”
面对李某的忏悔,审判长指出:“对自己负责任,才能对家庭负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金陵晚报将继续关注。